城步新闻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福龙名都小区居民肖某电动车违规停放堵塞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及附件(编号:002-4)之规定,给予肖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大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力度,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及各类致灾因素,全力维护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悦 肖丽艳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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