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11月19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楚馨园小区进行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居民周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之规定,给予小区居民周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检查,该小区物业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广大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的认识有效深化。后续,该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违停违充专项整治,加大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的隐患排查力度,为全县居民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悦 肖丽艳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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