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告
2023-05-08 16:04:53 字号:

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新业态新领域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为重点,聚焦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重点问题,全力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二、排查要求

(一)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对照重点问题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凡属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业部门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排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抄送给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乡镇街道组织村(居)委会、应急办、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火灾隐患,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抄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经查实举报的火灾隐患属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根据有关规定顶额给予奖励。

(五)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消防监督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一律从重处罚。

三、整治要求

整治期间,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集中挂牌督办、集中约谈、集中曝光和信用惩戒。凡是属地方或行业部门主动上报或函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挂牌督办。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是发现擅自关闭、破坏消防设施及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改、不执行停产停业措施等事前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问题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单位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整改时限、资金、责任和措施,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指派专人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值守,严禁整改期间违规动火用焊、违规留宿住人、重点岗位人员擅自脱岗。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伍玉桃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