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城步融媒体中心1月10日讯(记者 毛学军)1月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宪,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龙帮华,副主任陈立发、唐勤阳、周小毛、漆小玲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 23人,因事请假 3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李宪主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殷继东,县“法检”两长,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以上干部、县政府办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人大主席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人大财经预算工委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债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唐承威同志免职的议案》和《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刘海林同志挂职的议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决定免去唐承威同志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海林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宪为新当选的副县长刘海林颁发任职证书。
会议还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书面测评,并通报了测评结果。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毛学军
编辑:伍玉桃
本文链接:http://wap.cbnews.gov.cn/content/646745/54/12218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