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融媒体中心8月16日讯(通讯员 孙浩)日前,儒林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行动时发现,有三家商店非法存储了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有烟花爆竹100余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兵(54岁,儒林镇冷水坪村人)、王某珍(53岁,儒林镇大井村人)、杨某(40岁,儒林镇大井村人)在明知无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仍抱着侥幸心理,将烟花爆竹用于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兵、王某珍、杨某已被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城步公安局始终坚持整体防控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有效化解各类治安隐患,全力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孙浩
编辑:伍玉桃
本文链接:http://wap.cbnews.gov.cn/content/2022/08/16/11725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