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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启动《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2020-09-30 11:22:12 字号:

  红网城步站9月30日讯(通讯员 杨文强)为进一步提高证件质量,规范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等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保证政策待遇落实,更好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20]64号)规定及《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0】62号),9月28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为方便残疾人员申请换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换证工作宣传,发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与服务对象对接,残疾人员可持旧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4张(在职人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其他人员着便装)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户口所在地乡镇服务站填写2020年换证登记表申请换证,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可开展登门服务。

  据了解,集中办理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10月20日。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此次新证换发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同时有效,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 心

作者:杨文强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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