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与场所。它包括口头文学及其载体、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传统医药、礼仪、节庆等民俗文化。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明确规定国家对“非遗”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城步苗族自治县的“非遗”保护、传承和申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离群众的愿望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需求还差一定的距离。就目前来说,国家级和省级“非遗”名录较少,市县两级“非遗”名录较多,市县两级“非遗”很难向国家级和省级“非遗”名录“攀登”,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非遗”保护和申报资金偏少,工作人员们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万万不能,导致许多工作难以开展。二是缺乏敏锐的超前意识。例如民间美食“血浆鸭”是一味极普通的菜肴,我县的成年人几乎人人会炒制,但这味菜肴却被外县抢先申报了“非遗”名录,使城步失去了一次申遗的机会。三是缺乏深挖细找的“工匠”精神。城步民间流传有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却极少有人去深挖细找或挖掘一半弃之一半。如民间的上梁礼仪、安置“将军箭”碑仪式、巫医两解、梅山符咒、傩戏《还愿》表演等,这些既是苗文化的精华部分,又是重要的“非遗”内容,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再不抓紧抢救保护和整理,就有可能失传的危险。
我县要快速发展旅游业,首先必须有众多的国家级、省级高档次“非遗”名录支撑和助推旅游业快速发展。新时期的游客观念已发生新的变化,游客们不再是单纯地游山玩水欣赏自然风光,而是将眼光瞄准旅游点上独特的传统民俗文化。旅游区的风光再美,若没有内涵丰富的民族文化供游客们欣赏,游客们都觉得枯燥无味。旅游区除了必须具有“食、住、行、乐、购、游”6个要素外,还应有新奇、刺激、参与等多个项目,他们最感兴趣的是景区的神秘文化。“非遗”文化品牌越高,“名片”档次越高名气也越响亮,也越具神秘感;国家级和省级的“名片”多了,游客慕名而来,旅游收入也会水涨船高。若景区缺乏具有民族特色的非遗文化可以说算不上是标准的、完整的旅游景区;若不利用当地非遗文化点缀自然风光的人至少是不懂得用经济学视角看待非遗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文化旅游部门应将目光放在游客的兴趣方面,把眼光看远一些,将我县一些具有历史价值、文学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文化申报为国家级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吸引更多的游客。
例如贵州省雷山县是一个以苗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人口26万多。从2004年起,该县狠抓非遗申报工作,至2018年该县已有11项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17项入选省级非遗名录,99项入选州县级非遗名录。2004年前,该县游客年均仅6000人次;2004年该县游客突破1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550.4万元;2008年游客达103.2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85亿元;2013年,每天游客平均超万人,全年377.61人次,创旅游综合收入29.18亿元,而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只有17.41亿元。雷山县将非遗与旅游景点巧妙结合起来的成功经验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非遗名片”是块磁石,它能吸引四方游客慕名而来;若将非遗文化巧妙地揉进自然风光等景点中,就能有力地助推旅游业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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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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