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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派出所”:巡检司
2019-09-29 15:37:39 字号:

  明代为了加强对基层民众的监察与管控,在各府、州、县关隘要塞处设立巡检司(相当于现代的乡镇派出所),每处巡检司设巡检兵士10人左右。“巡检”一职皆从九品(相当于现代的派出所所长),其职责主要是巡逻地方,盘查过往行人,缉捕盗贼,盘诘奸伪,维护地方治安。巡检司专设交通要冲处,重点盘查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逃犯、盗贼及面生可疑之人。

  明洪熙元年(1425)在城东南隅始设城步巡检司,明弘治十七年(1504)始建城步县后,明朝廷为了加强对苗族地区的统治与对苗民的管控,又增设2处巡检司,加上清乾隆年间所建的3处巡检司,县境内先后共建有6处巡检司:

  城步巡检司:遗址在今城步县城东南隅,在修筑城步城时,城步巡检司迁至茅坪铺,改称茅坪铺巡检司;县城建成后,从茅坪铺迁回原址,以维护县城治安。

  茅坪铺巡检司:据《宝庆府志》载,在此设巡检司的目的是“以稽查五六两都(今土桥、大古、资源、蒋坊、清溪、浆坪、燕子山林场等地)之盗贼也。”

  山口巡检司:明宏治十八年(1505)建,在此地建巡检司的目的是“以稽查安化四都(今西岩、金紫、永丰、花桥、青界山林场一带)之盗贼也。”

  寨头巡检司:清乾隆六年(1736)始建寨头巡检司,位于今丹口镇双龙村。在此地设巡检司的目的是“以分辖莫宜、扶城(今五团、平林、丹口一带)诸苗者也。”后来并入长安营。

  横岭巡检司:清乾隆六年(1763)建,位于今岩寨。“建此以分辖横岭峒(今南山牧场、岩寨一带)者也。”

  江头巡检司:清乾隆六年(1763)建,位于今五团镇江头村。在此设巡检司是为了“分辖蓬洞、五团、栏牛、高梅、大阳、清源、白毛坪、兰蓉等地)者也。”

  明朝灭亡后,清朝廷沿袭其旧机构;清廷垮台后这些巡检司也自然地消亡,这些基层“派出所”从明初至清末留存了370多年,对维护当时的社会治安起到一定的作用。如今只有几处如江头(巡检)司等地名流传至今。

  (资料来源:《城步文物志》《城步县志》《中国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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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安娜】

来源:

作者:杨盛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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