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1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6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3]6号)精神,组织好我县的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
此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调查了解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我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涉及工业企业方面的事项,由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涉及商业企业方面的事项,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涉及建筑业方面的事项,由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涉及教育、卫生方面的事项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县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县监察局负责和协调处理。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分3年安排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凡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3年5月7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映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跃中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晓忠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周学民 县统计局局长
饶兴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朱 华 县编办主任
袁德龙 县经信局副局长
王明录 县就业局局长
杨盛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学平 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杨向阳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吕扬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阳学胜 县国税局副局长
袁世茂 县地税局副局长
阳军华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陈紫玲 县质监局副局长
廖晴燕 县教育局副局长
蒋松青 县卫生局副局长
唐 雁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旭东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杨培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沛焱 县司法局副局长
漆小云 县监察局副局长
严钦龙 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肖剑锋 县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来源: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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