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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廉城步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肖永丰
2021-09-30 11:04:52 字号:

在清廉城步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1年9月14日)

肖永丰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认真总结我县“廉洁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和清廉邵阳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下阶段清廉城步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推进清廉城步建设讲三点意见。等会,勋伟书记还要作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清廉城步建设的政治自觉

推进清廉建设,是党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方略。2019年9月,邵阳市委在全市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对清廉邵阳建设实施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我县紧跟要求,稳扎稳打,通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廉洁单位”创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开展清廉城步建设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我们必须以清廉湖南、清廉邵阳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清廉城步建设,为清廉湖南、清廉邵阳建设贡献城步力量。

(一)“廉洁单位”创建取得实效,为清廉城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廉洁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城步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迅速在全县推动“廉洁机关、廉洁乡镇(街道)、廉洁村居(社区)、廉洁企业、廉洁医院、廉洁学校”六大单元的清廉建设,积累了一些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共有340家单位申报创建,其中76家机关事业单位、48所学校、15家医院、13个乡镇(场)、188个村居(社区),申报率达100%,评选出25个创廉先进单位。在创建过程中,明确“六大考核内容”,积极开展讲好一堂课、唱好一首歌、签好一承诺、讲好一故事、拍好一张片、开展一行动“六活动”,实行“五结合”制度;聚焦政治生态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社会反响等五个方面突出内容,推动廉洁思想、廉洁制度、廉洁纪律和廉洁文化融入社会经济文化和党的建设全过程,为推进清廉城步建设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为清廉城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县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党内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7件,党纪政务处分538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查处县管干部117人,立案数量是上个五年的3倍多。重点查办了蒋绪智、杨梓柏、戴小群、吕振高贪腐案、赵苗挪用公款案、祝顺兴通风报信案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特别是查办蒋绪智贪腐案留置“第一案”后,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11人主动投案,191人主动交待问题。全县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发展,“不能腐”的思想自觉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参与度、认可度、满意度日益提升,推进清廉城步建设更有底气和信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迫切需要加快清廉城步建设进程。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清廉城步建设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一些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影响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紧;有的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讲政治、不守规矩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面上得到改观,但一些顽瘴痼疾没有彻底根治;腐败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一把手”违纪违法、工程建设腐败、小官巨贪等腐败问题查而未绝。腐败问题呈现出“四个交织”,即: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自身贪腐和“衙内腐败”交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反腐败斗争没有退路,必须知难而进、决战决胜。建设清廉城步,就是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强化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拿出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开展治“四风”树新风,推动思想教育法纪约束、惩治腐败、制度建设同向发力,通过清廉城步建设大力提升治理效能。

二、对标对表,紧跟步伐,有力有效推动清廉城步建设走深走实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论述精神。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1月,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去年12月,省委书记许达哲同志在省委十二次全会上专门提出“推进清廉湖南建设”;今年3月,又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推进清廉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安排部署,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载体,需要在城步狠抓落实、加快推进。

(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精神。今年7月28日,省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这是省委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总揽性文件,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意见》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通过5年左右建设,清廉湖南积厚成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觉性明显提高,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明显强化,顽瘴痼疾明显遏制,腐败存量明显减少,腐败增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二是通过15年左右建设,清廉湖南化风成俗,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清廉成为湖南的风尚和名片。《意见》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提出了具体要求。政治清明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湖南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清廉自觉,优化政治生态营造清廉环境,加强基层党建构筑清廉堡垒;政府清廉要求深化改革促进公权力廉洁运行,推进“放管服”改革,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干部清正要求从严约束干部为政清廉,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严格干部教育管理,从严正风肃纪反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社会清朗要求开展各领域清廉单元建设,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意见》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方法具体、要求严格,是我们建设清廉城步的遵循和指引。

(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市委、市纪委关于清廉邵阳建设的工作要求。市委和市纪委对清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9月,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并先后两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廉洁单位”创建工作。今年6月7日,市委召开清廉邵阳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创廉工作经验做法,听取建议意见。8月5日,市委书记严华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听取全市创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清廉邵阳建设工作。严华同志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坚决扛起清廉邵阳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清廉邵阳建设,为清廉湖南建设贡献邵阳力量。8月25日,市委专门召开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使清廉邵阳建设成为响亮号角,形成上下共识,促进新风正气。

(四)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县委关于清廉城步建设的工作部署。2019年9月,县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专门召开开展创建“廉洁单位”活动动员会议,全面推进“廉洁单位”创建工作。2020年7月,县委又召开“廉洁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今年8月7日,县委书记余勋伟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精神。9月9日,余勋伟同志又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清廉邵阳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清廉城步建设工作。今天,县委专门召开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经县委同意,印发《各系统、行业建设清廉城步责任清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清单(试行)》,县纪委拟制定《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清廉城步建设监督保障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推动清廉蔚然成风。

三、明晰责任,突出重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清廉城步建设

清廉城步建设要按照5年和15年两步走的目标,抓住重点任务,瞄准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在过去“廉洁单位”创建基础上,再谋新篇、再开新局。

(一)党委(党组)扛牢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高度看待清廉城步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为官一任、造廉一方”理念,守土有责、守廉有责。要加强工作谋划和部署安排。从过往“廉洁单位”创建的情况看,一些单位和地方对创建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学习流于形式,部署浮于表面;有的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开会、发文依葫芦画瓢,上下一般粗;有的对创建内容、方法不明,该怎么做自己也搞不清楚;有的片面认为创建是纪委一家的事,其他单位袖手旁观。各级党委(党组)要原原本本学习清廉建设会议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本地区本单位落实的具体举措和方案,以高标准开局保障高质量推进。要以加强“一把手”监督为重点引领清廉城步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清廉建设的关键,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市委加强“一把手”监督30条措施和县委加强监督“一把手”30项任务和 95项具体工作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监督好下级“一把手”,督促下级“一把手”履行清廉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四项工作机制:一是问题抄报制度。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抄报分管领导,以利于“针对性”谈话提醒,精准传导压力。二是政治生态分析制度。从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依规秉公用权情况、担当实干氛围和社风民风情况等方面,对“一把手”进行政治画像。三是“一把手”信访举报年度分析和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四是县纪委班子成员定向联系、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全面掌握清单任务落实情况。要鼓励守正创新、先试先行。清廉建设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没有固定模式可以借鉴,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勇于先试先行、要创新清廉建设载体、方法、路径,让清廉建设人人有责、喜闻乐见,让老百姓有获得感,让崇廉尚廉成为一种风尚和习惯。

(二)坚持管系统管行业就要管清廉,落实牵头责任和部门责任。省委《意见》明确,“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要求建立健全分管省领导领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责任管理。按照这个责任落实要求,县委印发了《各系统、行业建设清廉城步责任清单(试行)》,明确6个方面23项任务,细化为88项具体工作,每一项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是清廉城步建设的“任务书”“责任书”“时间表”,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担责任、领任务、抓落实。牵头领导要发挥牵头责任。牵头领导既要统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研究这一块工作的落实,压实责任,也要统筹时间进度,及时指导调度,确保建设进度。牵头部门要发挥主抓责任。牵头部门就是主抓部门,对工作落实负第一责任,必须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在10月底之前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牵头督促责任部门分线分块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做好上下协调、左右沟通各项工作,确保参与部门步调统一、行动一致,确保清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责任部门要发挥协同责任。责任部门承担系统、行业、领域落实的任务,必须按照牵头领导、牵头部门的安排和要求,明确本系统、本行业清廉建设任务,落实责任、挂图作战,确保如期交账。

(三)突出抓好清廉单元建设,以局部推动整体。省委《意见》要求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等5个清廉单元,我们根据市委要求增加了一项清廉家庭,为“5+1”清廉单元建设。清廉单元是局部、是一域,清廉城步是整体、是全局。没有局部的清廉、一域的清廉就不可能有整体的、全局的清廉。要保持清廉单元建设的连贯性。我县过往开展“廉洁单位”创建与当前部署的“清廉单元”建设一脉相承、有序衔接,要注重工作的连续性,对“五结合”、“六个一”活动、“八个负面清单”、考核评估等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支持,有关标准可以对照清廉湖南建设意见、县委责任清单、加强监督保障实施意见的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要注重清廉单元建设的深入性。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的滥用。清廉单元建设深不深入,关键就看是否能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要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将清廉建设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权力不“越界”“出轨”“失控”。要突出清廉单元建设的特色性。清廉单元建设不能搞成千人一面,要结合实际,建出特色,使清廉单元各有其韵、各美其美。要坚持全覆盖建设,所有单元都要创建;坚持分类建设,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家庭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抓建设。要注重发掘自身优势和特色,鼓励各单位在完成清廉单元建设规定动作的同时增加自选动作,依托民俗习惯、历史传统、特色资源、红色文化等,使清廉单元建设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四)加强清廉文化培育,让廉洁思想根植于心。文化是影响、约束和引导人们思维和行为最为深沉、持久的力量。要促进清廉文化培育,推动廉洁思想、廉洁纪律、廉洁文化融合贯通,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廉洁从政意识,真正树牢“不想腐”的自觉。要突出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重点,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性教育的首要任务,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和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通报剖析等,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抓好家风建设和家风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清廉家风家规家训,管好配偶、子女及亲属。要加大廉洁文化宣传力度。发掘和传承好优秀廉洁文化,讲好城步古今廉洁故事、红色故事、好家风故事。在机关、企业、医院、学校、家庭选树一批清廉示范,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力度。有效利用各类传播资源,大力推动廉政公益活动进媒体、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圈、进学校、进社区、进公交。注重发挥新媒体优势,打造技术先进、传播快捷、覆盖广泛的新媒体廉洁文化平台,加快推进廉洁文化网上阵地建设。在全社会掀起“清廉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丰富廉洁文化建设的载体。贯通党建工作和廉洁文化建设,建立“党建+创廉”机制,增强党员廉政意识和纪法观念。鼓励支持各乡镇(场)、村(社区)结合本地廉洁资源禀赋和民族地域特色,创作各类清廉艺术作品,让廉洁理念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融入干部群众日常生活。

(五)从严从实加强监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坚决落实实施意见。开展清廉城步建设,各乡镇(场)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责无旁贷,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推进清廉城步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县纪委拟出台《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清廉城步建设监督保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场)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作用,贯通运用实施意见,确保清廉城步建设方向正确、扎实深入。对落实实施意见不力的各乡镇(场)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要作出检查。要充分履行监督保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围绕省委“三高四新”、市委“二中心一枢纽”、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兴县、人才强县、开放活县”战略,实施“十四五”规划,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换届风气加强监督检查。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反腐惩贪高压态势,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要大力抓好纠治“四风”问题、提升服务效能,项目建设特别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点题整治损害营商环境乱象,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等四个专项活动,以点带面,为清廉城步建设起好步、开好局。要强化考核评估和问责。实行清廉单元建设与文明单位、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评价“四挂钩”,要纳入到党委和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办法,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切实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清廉建设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足长远、重在实效、久久为功,不图热闹、不搞花架子、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做表面文章。对流于形式、走过场、做虚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同志们,正风肃纪不松劲,要留清气满乾坤。全县上下要坚持不懈、整装出发推进清廉城步建设,使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城步大地蔚然成风,有力助推和保障城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县纪委书记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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