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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08-02 10:07:30 字号:

近期,南京等地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我省多地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高,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即日起,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迅速充实调整力量,实行集中办公,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应急值守。

2.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出入口,落实进入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3.凡自南京市、郑州市等省外涉疫地区和我省长沙市、张家界市、常德市、株洲市、湘潭市、益阳市等相关涉疫地区来(返)城人员要必须在回城前48小时以上向所在村居(社区)提前报告,回来后主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对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红黄码(卡)人员、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交集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情相关地区入城人员等有严重疫情防控风险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5.车站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司机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

6.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公园景区、文化娱乐、网吧影院、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要求设置疫情防控监督员,严格实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管理要求,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规范做好场所消杀、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从严加强出入管理、日常监管和人员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8.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发热门诊(哨点)工作制度。药店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报告,有发热或咳嗽等重点人员要落实留观和转运措施。

9.严格控制会议和群体性活动。暂停召开大型会议和举办大型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必须报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规模和范围,规范做好通风消毒、间隔就坐、佩戴口罩、人员筛查等工作;实行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0.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尽早接种疫苗,提高免疫能力;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即日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

11.相关部门要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市民日常生活需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31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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