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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可融资
2016-11-21 14:29:31 字号:

  红网城步分站11月21日讯(通讯员 饶立)11月17日,笔者从城步财政局了解到,自11月下旬起,该县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获得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合同的县内外供应商,可以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根据自身需要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步支行申请政府采购融资,中国邮储银行城步县支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按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向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发放贷款。

  中小企业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普遍存在。近日,城步县财政局运用政府采购工具,创新融资方式,签订融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专为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融资“绿色通道”,希望借此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由城步县财政局和中国邮储银行城步县支行签订的《政府采购融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规定,融资额度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融资利率优于一般企业融资利率;融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履行完合同通过项目验收后,财政部门或采购人将采购资金支付到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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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刘令 手机:13786919911】

来源:

作者:饶立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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